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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已临近尾声,关于这个月各地发布的电动车新规,之前已经给大家盘点过了。在即将到来的4月、5月,电动车行业又将迎来哪些新变化呢?为你们整理了4月、5月电动车上路迎来的新规定,涉及上牌、上路等,超标车也在内。
(资料图)
4月:陕西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
从4月1日开始,陕西全省将统一标准,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。电动车最高车速超过25km/h的,将定义为电轻摩或电摩。除了需要悬挂号牌,还需要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才能上路。
出现以下这5种情况的,不予办理牌照。1.不符合国标认证或证书缺失、无效;2.车证信息不一致;3.有改装行为;4.无整车编码;5.盗抢车辆。电动自行车还未上牌的车主,抓紧时间办理,之后没有牌照上路是要面临罚款、扣车等处罚的。
5月: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
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涉及的内容比较多,为大家整理了7个重点,是电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的规定。1.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均需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头盔;2.骑行电动车上路不得手持物品、或浏览电子设备;3.搭载儿童需使用符合规定的儿童安全座椅;4.不得驾驶拼装、改装电动自行车;5.按规定悬挂号牌;6.不得出现超速、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;7.不得进入城市路等机动车道路。
其中《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》也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,从规定来看,与黑龙江省的要求大致相同。其中多增加了两项要求,就是2类电动车不得违规上路。
一:无牌电动自行车
既然要求所有上路电动自行车均需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,那么无牌车自然是没有上路资格的,违规上路将处以50元罚款。
还要注意不得对号牌进行污损或故意遮挡,包括伪造号牌等行为,上路会面临50至200元不等的处罚。
二:改装、拼装电动车
从上述几个地区的规定就能看出,电动车有任何改装、拼装行为的,都严禁上路。包括不限于提速、加装车篷、改变外观等,擅自驾驶拼装、改装电动车上路,不仅会面临罚款处罚,还要将车辆恢复原状,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扣车。
事实上从各地电动车新规来看,要求基本都差不多。车主只要正常上牌,该考证的考证,遵守交规出行就不会被罚。即便超标电动车,各地也都放宽了使用期限,最大限度降低车主损失,还是十分人性化的。
对此你们怎么看呢?欢迎一起交流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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